凡人说税:例解2022年全年一次性奖金该如何单独计税
2021年的最后一天,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2021年第42号公告《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将个人所得税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这无疑对中高收入人群来说是一个利好的消息。
个人所得税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优惠政策计算很简单,但是用好用足这个政策,确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一:全年一次性奖金如何单独计税
2019年新《个人所得税法》后,《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的方法,按照居民个人综合所得按年计税的制度规则,简化优化为四个计税步骤:选择、平均、找率、计算。
一选择。就是纳税人先行选择是否使用新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制度,不选择的,奖金需要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选择的话,就进入下一步骤。
二平均。居民个人选择适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的,直接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去找税率。即便是当年入职不满12个月的职工,选择适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的,也是除以12个月,而不是实际的入职月份。
三找率。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使用的是月度税率表。即需要在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中,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查找并确定应当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四计算。将全部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金额单独作为一次收入,按照确定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
(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
级数 | 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1 | 不超过3000元的 | 3 | 0 |
2 | 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 | 10 | 210 |
3 | 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 | 20 | 1410 |
4 | 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 25 | 2660 |
5 |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 30 | 4410 |
6 |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 35 | 7160 |
7 |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 45 | 15160 |
查找税率、速算扣除数:在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中,查找可知适用10%的税率,速算扣除数为210.
计算税额:120000*10%-210=11790元
扣除专项附加和该项奖金外高管甲全年累计取得工资薪金收入20万元,应按年综合计税,适用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税率表:
居民个人综合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级数 |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1 | 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 | 3 | 0 |
2 |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 10 | 2520 |
3 |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 20 | 16920 |
4 |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 25 | 31920 |
5 |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 30 | 52920 |
6 |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 35 | 85920 |
7 |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 | 45 | 181920 |
(200000-60000)*10%-2520=11480元
年度汇算共计纳税=11790+11480=23270元
2.高管甲取得绩效奖金,不选择适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高管甲全年累计收入320000元(200000+120000)(不考虑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适用20%税率,速算扣除数16920,汇算清缴应纳税额为:
(320000-60000)*20%-16920=35080元。
3.高管甲选择适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能够节税11810元(35080-23270)
二:不是所有的居民个人都适用单独计税政策
我们再看一个案例:
【案例2】某公司2022年11月底发放全年绩效奖励,某职工乙获得奖金3万元。除该项奖金外,职工乙全年累计取得工资薪金收入3.6万元(不考虑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问题】不考虑专项附加扣除,职工乙是否应该选择适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并纳税?
【解析】判断职工乙是否应该选择适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可以通过分别计算全年应纳税额来判定。
1.选择适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
职工乙绩效奖金3万元,按照计税“四步骤”可知,单独计税适用3%税率,应纳税:30000*3%=900元
除绩效奖金外,职工乙全年累计工资薪金收入仅3.6万元,远远低于60000元(不考虑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无需缴纳。
2.不选择适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
职工乙全年共取得代扣专项扣除后的各项工资、奖金合计66000元,适用3%税率,汇算清缴应纳税额为:
(66000-60000)*3%=180元。
汇算补税不足400元,依据《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4号)规定,在2023年前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3.职工乙不选择全年一次性奖金可少缴税900元。
三: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的三个贴士
贴士1:是选择适用不是统一适用
从前面两个案例可以看出,对于同一个单位,并不是所有的人选择适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都会获得税收优惠,还存在适用后反而多纳税的情形。因此,在财税164号文中,将政策适用的选择权下放给居民个人。对如同案例2中平时收入很少、且年度工资薪金总额不高的纳税人,就不要选择适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可以将奖金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纳税人是否选择应用过渡期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完全取决于自己的决定!!对于同一个企业,职工工资差异较大的,可能会出现一部分高收入居民个人选择使用,另一部分低收入居民个人不选择使用,老板在制定薪酬制度的时候,可以更多地考虑薪酬制度本身的激励作用。
尤其要注意的是,选择适用还是不适用,企业作为代扣代缴义务人没有选择权,选择使用还是不使用?什么时候使用?是每个居民个人纳税人自己的选择。
贴士2:是代扣代缴而不预扣预缴
居民个人选择适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全年只有一次机会,且按照新政策计算后税额,由支付所得的扣缴义务人予以代扣代缴。在次年3月——6月期间,居民个人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已适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的收入应当作为居民个人年度综合所得的扣除项目,从全部的综合所得中予以扣除,不再纳入汇算清缴。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扣缴入库的税款,也不作为居民个人年度预扣预缴的税款,纳入汇算清缴已纳税额范围。
需要注意的是,是否选择适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和企业发放的奖金名目并无关系,可以是企业的年度奖励、绩效奖励、……,也可以是企业职工取得的某次金额畸高的奖金。问题的关键在于居民个人的选择,你可以选择并入综合所得,也可以选择并只能一次选择并适用全年一次性奖金制度,而不论是什么奖金。
贴士3:先行适用汇算清缴可更改
居民个人纳税人如果确实搞不清楚自己应该选择还是不应该选择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则可以先行选择适用。次年3月1日到6月30日居民个人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即可以选择继续使用单独计税政策,也可以选择放弃已经采取的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放弃后,“个人所得税APP”会自动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并重新计算年度应纳税额。纳税人可以借用自动计税功能,直观看到哪种方式可以少缴税款,以便做出正确的决策。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居民个人在一次性奖金发放的当期未选择适用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在次年3月1日到6月30日汇算清缴期间就不能再选择适用全年一次性奖单独计税政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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